古丈县人民政府-古阳镇人民政府
  • 机构名称:古阳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0743-4724883
  • 负责人:胡选军、罗文庆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古丈县古阳镇小古丈坪1号

古阳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能

一、镇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协助乡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龙彦竹)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雪)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彭梦雪)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居委会)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杨杰)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办公室主任:暂空)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张书平)

二、镇直事业单位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承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站长:金霞)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植物疫病免疫接种、有害生物和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植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站长:许可华)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站长:向海宵)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站长:符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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