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古发改复〔2023〕第25号A类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向艳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竹山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修建附属用房的建议》已收悉,经与自然资源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竹山村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关于岩头寨镇竹山村易地搬迁点每户屋后修建可摆放农具和生活用品约8平方米的附属用房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竹山村属于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点,按照省对州县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补助测算标准为6万元/户,竹山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现有搬迁户10户40人,测算资金60万元。该项目由岩头寨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统一实施,施工完成后由县级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即可。
再次感谢您对竹山村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关心和支持。
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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