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古农机函[2023]第2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
答 复
向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古丈县建设一个农业机械化培训及观光一体基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中心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并答复意见如下:
一是大力开展农机业务培训。今年我县举办水稻机械化插秧育秧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3次,对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和农机手进150余人次。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演示如何规范操作插秧机、耕田机,扎实推进新时期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服务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的能力,为开创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提供人才支撑。
二是广泛宣传农业机械化。今年,3月14日、3月31日到新汽车站、默戎镇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机打假常识和如何识别、伪劣农机产品等知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利用文明城市创建和结对帮扶走访工作,深入社区和联系村开展“敲门行动”,发放政策法规、机械化技术、购机指南、投诉维权、识假辨假、维修保养、产品介绍等资料200余份,面对面现场咨询、答疑20余次。
三是大力助推张家村水稻机插机抛工作。2023年古丈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建成了亚家村、苏家村、官坝村水稻机械化插秧育秧基地3个。选定县内6镇中的张家村等9个村作为机插机抛秧试点村,计划对张家村84户农户的209.4亩稻田免费育秧插秧,为每户农户降低600块水稻种植成本。
最后,感谢您对古丈县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古丈县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表
古丈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7
古丈县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表
提案编号 |
40 |
提案者 |
向仟 |
承办单位 |
县农机中心 | ||||||||||
提案案由 |
关于在古丈县建设一个农业机械化培训及观光一体基地的建议 | ||||||||||||||
收件日期 |
2023年 3月27日 | ||||||||||||||
办理情况(填写√) | |||||||||||||||
单位领导上门 |
承办人上门 |
基层调研 |
集中座谈 |
电话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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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情况(填写√) | |||||||||||||||
对办理态度的评价 |
对办理结果的评价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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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类别(填写√) | |||||||||||||||
A类 |
B类 |
C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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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或建议 |
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此表一式三份,承办单位寄送答复时附送提案者,并附送邮票和信封; (2)为便于考核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务必认真负责地填写此表,分别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承办单位; (3)办理结果类别:A表示提案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工作已有进展并取得一定成效;B表示提案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准备逐步解决;C类表示提案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财力等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目前未解决、需继续争取解决或留作参考并向人大提案者做出解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