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第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第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7 11:00:00 字体大小:


                                      


  

  


  

古住建202361B

  

  

关于县政协十届第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宋玉成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我县老旧小区管理和改造的建设》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由于建筑年代、管理等原因,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小区内环境脏乱差,平常只有社区保洁人员进行简单的保洁;二是违章建筑多,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三是基础设施配套差,公共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且无人维修,院内绿化亮化基本没有;四是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没有配套,消防、健身、娱乐、车位、环卫等配套设施跟不上要求,导致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处于无序管理状态。

  

老旧小区后续管理,将是小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物业管理是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条件之一。2022年州定为民办实事,就是要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分两年实施完成。县城区域内全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待老旧小区改造后,将依据小区实际,实行分类管理。一是积极引进物业公司,进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部分小区,将由县物业行业管理协会统一打包,实行发包管理。二是有管理主体的部分机关院落小区,在不能实行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的情况下,以单位为主进行管理。三是没有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实行社区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目前,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要求各个社区、县物业行业管理协会、各管理主体单位具体研究,为后续管理献计发力。

  

一是继续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按照老旧小区“十四.五”改造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改变脏、乱、差现象;二是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后续管理维护,与镇、社区、小区管理主体单位、小区业主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小区实际实行分类管理。

  


  

附:县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





  


  

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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