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古民复函〔2023〕第26号A类
古丈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
办理意见
尊敬的刘畅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县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己收悉。经研究,结合县财政局的会办意见,现提出办理意见短答复如下:
按照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街道)社会工作务站项目实施方(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6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基层社工站2021年-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湘民发〔2021〕26号)的文件要求,立足基层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乡镇(街道)村(居)民提供优质、文明的民政服务和弥补乡镇工作人员不足的现状,让村(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留守儿童和未成年儿童、残疾人等农村困难群体享受到切实的符合需求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竭力保障古丈县乡镇社工站建设经费。从大救助资金当中提取社工管理费用来确保全县县社工服务项目支出,保障社工站的正常运行;二是全力加强社工人员的培训、督导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社工培训,提高社工持证率,提升社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走专业化社会工作路子。同时,为了推动社工发展多元化,今年,我局联合人社部门、古阳镇开设了面向本县社会工作人才事业编制社工岗位招聘,为社工吸引新鲜血液注入力量,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全面加强社工项目品牌建设。今年我县社工荣获五星社工站一个、全省五社联动示范点一个、禾趣计划优秀项目奖、全国优秀社工1人以及高质量完成我局社工报月刊制作和项目评估,促进我县社工站建设提质升级,扩大社工影响力。
专此答复。
古丈县民政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