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古政案复〔2024〕第87号A类
是否公开:是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
答 复
向春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每个村关爱老人、留守儿童数据联络员的建议》己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各镇民政员职责。我县明确了各镇民政员工作职责:准确掌握本镇辖区民政救助对象(民政救助对象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岁高龄及长寿老人)情况,做到每一类对象一套精准花名册台账,适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具体职责:一是及时上报因条件改善或政策规定等不再合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人员的信息;二是及时按月分类上报上述各类死亡、服刑人员信息情况;三是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因自然灾害(如地质灾害、房屋烧毁或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情况;四是协助做好关爱帮扶工作。民政协理员即民政救助对象信息情报员,对需新增和应取消的民政救助对象第一时间分类报告给村支两委,同时上报县民政局相关股室。
(二)建立儿童保护机制。全县7镇112个村社区,分别建立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动态掌握留守儿童(含困境儿童)数据并建立台账。积极宣传儿童福利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本村(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户籍、监护等基本情况,指导、协调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有关福利和救助。发现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差、失学辍学、无户籍、重病、生活困境、遭受暴力侵害等重点对象,及时向镇儿童督导员和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儿童福利股报告情况。定期采集本村(社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个人信息,整理汇总后报镇儿童督导员。管理村级“儿童之家”服务平台,并定期组织开展关爱活动。
(三)积极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自2019年以来,县民政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在全县7个镇建立社工服务站,配备20名社工,聚焦民政主行主业,协助各镇民政员开展村(社区)的人口信息摸排工作,准确掌握辖区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实施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为低保、五保、残疾人、困境儿童、老年人、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领域提供个案救助、咨询、探访服务、物资链接等服务,并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型的关爱留守老人服务活动。
(四)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数据共享,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照《古丈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古民发〔2022〕88号)文件规定,县民政与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已实现常态化数据共享,按月开展数据比对,确保民政保障对象信息进一步准确。202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方案》,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2023年下发《古丈县民政局 古丈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县启动低保扩围工作,将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0-16周岁未成年人、本科以下在读学生、70周岁以上老人、刚性支出较大的慢性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救助。三是发挥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优势,购买社会服务。从2022年开始,县民政局连续两年与乐助社工签订协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每2个月上门开展一次服务,为全县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留守老人进行探访慰问、测量血压、打扫室内外卫生、个人助洁、衣被洗涤等上门服务,让全县的农村困难老人和留守老人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精神上的关怀。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建立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动建立由县民政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公安、司法、财政、社保、乡村振兴、卫健、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形成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二是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六大保护”行动,充分发挥各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养老关爱服务。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