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龙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3 14:51:00 字体大小:

古政人〔2014〕3号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龙利云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孝华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鲁德刚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加坤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默戎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级);

向  阳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田昌凤同志任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  文同志任县公路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龙安笔同志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劲松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会忠同志任县文物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毅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县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鲁选国同志享受副科级职级待遇;

宋泽勇同志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向秋阳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  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级);

张吉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岩头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向  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岩头寨派出所所长;

周胜群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罗依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  津同志任县公安局罗依溪派出所所长;

张  衡同志任县公安局坪坝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向次勇同志任县公安局红石林派出所所长;

鲁明东同志任县公安局默戎派出所所长 ;

印春兴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级);

罗  丹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高配副科级);

叶伍鹏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级);

彭  姣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依溪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级);

张小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默戎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级);

覃  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千祺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田晓荣同志任县司法局断龙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顺忠同志任县司法局岩头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向  思同志任县司法局坪坝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粟水香同志任县司法局古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车东武同志任县司法局河蓬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尚官军同志的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  鹰同志的县公安局红石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锡红同志的县公安局坪坝派出所所长职务;

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田宏国同志因机构升格,原任职务自然消失。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14年元月2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元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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