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1)

关于龙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1)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6 11:07:56 字体大小:

  古政人〔2015〕2号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利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龙利云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实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向阳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田昌凤同志任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向文同志任县公路管理站站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龙安笔同志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因机构更名,原任职务自然消失(副科级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田劲松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张会忠同志任县文物管理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向秋阳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张衡同志任县公安局坪坝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覃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石千祺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田晓荣同志任县司法局断龙山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杨顺忠同志任县司法局岩头寨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向思同志任县司法局坪坝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粟水香同志任县司法局古阳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车东武同志任县司法局河蓬司法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宋泽平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峰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起计算);
  王明坤同志调入县农经局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瑞芳同志挂任县扶贫开发办副主任(正科级)。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