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形势稳步发展基础上,城镇、农村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53元,同比增长11.9%,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位居全州第二;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974元,同比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82元,同比增长13.6%,增速居全州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