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结余扶贫资金支持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结余扶贫资金支持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古政办发〔2018〕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结余扶贫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8年扶贫结余资金共计445.597556万元,用于支持县交通局、岩头寨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分别为429.597556万元、16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由县交通局、岩头寨镇人民政府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要于2019年6月30完成资金报账。
附件:古丈县2018年结余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