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微建设”工程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微建设”工程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古丈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8-01-13 15:59:28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1号

 

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微建设”工程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解决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完成“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资金2092.32万元,从财政扶贫资金(州财预[2017]107号文中安排资金1890万元、湘财预[2016]152号文中安排202.32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资金下达后,各镇要迅速启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住建、发改、纪检监察、扶贫开发办等部门要加强项目指导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高质量、快节奏推进项目建设,监管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并参与项目验收,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项目完成时间要求:2018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于2018年3月30日前竣工验收。

五、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21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古丈县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等“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2日  

  

 

 

抄送: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扶贫办、州财政局、

县扶贫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 12日印发

古扶字2018 1号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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