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十五批统筹整合资金追补2016年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公路建设、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古统筹〔2017〕30号
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十五批统筹整合资金追补2016年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公路建设、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公路建设及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2017年第二十五批统筹整合资金追补2016年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公路建设、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资金3183.5829万元,从统筹整合资金中安排追补2016年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354.59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1),从统筹整合资金中安排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等资金828.9929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2)。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所支持建设项目按行业划分,由县交通运输局和住建局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统筹整合资金落实到贫困村,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
附件:1.古丈县2017年第二十五批统筹整合资金追补2016年易地扶贫安置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表
2.古丈县2017年第二十五批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农村扶贫建设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7日
抄送:州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古丈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 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