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9 14:52:56 字体大小:
  

 

 

 

 

 

古政办发〔201620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6

 

 

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我县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激发我县内生动力,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贫困户实现“八有一超”的脱贫指标: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村实现“十一有一低于”的摘帽指标:有硬化路、有水喝、有稳固住房、有电用、有服务设施、有电视看、有宽带网络、有医疗保险、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特色优势产业,有好班子,贫困发生率低于3%确保全县95个贫困村脱贫摘帽,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出列,2017年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融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特色产业项目向贫困村、贫困农户倾斜,公共服务项目、民生项目等向贫困村倾斜,引导各种扶持资源向贫困区域倾斜,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增强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与精准扶贫相互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与脱贫摘帽目标相互统一,以规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

三、统筹整合范围和时间

(一)资金范围

整合资金的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中央层面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林业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等 19 项涉农专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省级层面包括:省级本级财政安排并明确可由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农业技术服务与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安全监管资金除外)、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及运行维护资金除外)、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部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整省推进部分)、农村公路道路建设省级投入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业科技推广、生猪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草食动物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渔业发展的部分)、森林营造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除外)、林业产业建设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建设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建设部分)、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等。上述资金中,已推行中央和省级其他整合试点的部分,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州县包括将符合条件的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加大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扶贫资金投入,对上级财政下达及县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以及存量资金进行逐一梳理,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统筹安排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二)实施时间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时间暂定为2016年至2020年。

四、整合规模及方式

根据我县“十三五”精准脱贫规划和精准扶贫实际资金需求,对本文件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和州级安排,并注明“用于精准扶贫”资金,以及本级安排资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等全部集中到县财政扶贫专户。县扶贫开发部门根据县扶贫规划,做好新建项目及存量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及资金使用预算,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作为扶贫专户资金支付依据。财政部门要设置整合专帐,分月、季、半年和全年口径统计扶贫专户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建整扶贫副部长县财政局、县政府办、监察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民宗旅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移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形式通报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3名以上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检查科学规划引领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既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分配到个人的资金,直接支付到“一卡通”;对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劳务提供者或供应商。

()明确工作职责。县统筹办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各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和监督;财政、发改、扶贫开发、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开展统筹资金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其他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各项资金现行的管理办法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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