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 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 委乡振组发〔2021〕1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湘振局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风险已消除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乡镇 | 行政村 | 姓名 | 人口 |
古阳镇 | 太坪村 | 鲁开江 | 4 |
岩头寨镇 | 岩头寨村 | 张阳 | 2 |
高峰镇 | 镇溪村 | 田金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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