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2 15:45:00 字体大小:

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古丈县审计局局长   龙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2015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 “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维护安全”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目标,积极发挥审计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等方面作用,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服务、当好参谋、做好卫士。主要审计了县本级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了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同时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县直各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有关决议,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财政收入增量提质。2015年,古丈县财政实现总收入30380万元,为预算31780万元的95.59%,比上年27611万元增加2769万元,增长10.03%。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收入21012万元,为预算20645万元的101.78%,比上年18481万元增长13.70%。

  ——服务发展更加有力。2015年,我县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与精准扶贫工作任务有机结合,不断加大向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支出力度。全年公共财政支出150377万元,为预算(调整后)152517万元的98.60%,同比增加25386万元,增长20.31%。其中农林水支出34753万元占总支出的23.11%,教育支出20373万元占总支出的1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1万元占总支出11.6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32万元占总支出的11.13%,住房和保障支出17998万元占总支出的11.90%。以上五项支出占总支出的71.31%。

  本次审计重点是财政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和执行情况以及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发现的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有:一是预算编制不细致,共1383万元项目费用未细化到预算单位;二是预算调整不规范,将2015年县级预算专项部分未分配指标1606.5万元,通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列支后转入预算外专户;三是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县地税局存在预征税款和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县财政局预算外专户提前解缴利息收入63.99万元,县财政局延压、缓解财政收入1687.85万元和县财政局少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00万元,挂“暂存款-预收企业养老金”科目;四是安排财政支出不合规,体现为动用预备费202万元弥补各单位的缺口资金,改变了年初县级预算专项拨款指标用途共计413.2万元,未按原预算口径使用预算外专户(暂存款)专项资金1278.98万元,调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382.33万元偿还预算外借款后,剩余资金挂预算外暂存款148.96万元,多安排债券支出3278万元,无依据调整公共预算支出虚增教育投入4492万元;五是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不及时,造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累计余额2328.58万,长期挂帐;六是未及时清理收回借出资金10138.43万元;七是专户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长期挂账331.02万元,没有盘活;八是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并提出的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今年,我局延伸审计了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县林业局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这些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支出管理和内控制度逐步完善。但是在资金管理、分配、使用、资产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县发改局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8万元(公务接待费4.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4万元);付河西村柑橘品改项目资金22万元,报账资料不全,未验收报账付款。

  二是县民政局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31.18万元(公务接待费2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出国出境考察费用1.2万元);超范围使用医疗救助资金25.71万元;执行州审报〔2005〕57号不到位,多付工程款6.06万元未收回。

  三是县林业局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2015年“绿色湘西”植林造景工程借款等项目经费232.65万元,用于单位经费59万元,结余8.35万元。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2015年州审计局组织的古丈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指出我县存在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把关不严,危改一户一档资料不全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2015年州审计局组织的2013年至2014年度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指出古丈县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执行方面还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民政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存在的问题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县林业局无依据调整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县审计局以《审计要情》的形式,上报了县政府,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审计意见认真抓好整改,限期全额收缴违规资金。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五、审计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政府收支预算。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杜绝延压、缓解、提前征收、提前解缴财政收入的行为;预算支出的编制,严格按其功能分类和经济性质分类,细化到单位、到项目,打破多年来沿用的老框框、老模式,改变项目之间、科目之间任意调整的状况。

  制定出台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

  2.切实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及时调整处理多年未使用的专项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继续加大力度清理、清收财政出借资金,消化盘活财政资金。

  4.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与问责。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应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与个人严格实行追责问责。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