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丈县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共古丈县委决定,从2017年8月15日起开展第一轮发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县发改局、县民政局。
二、 巡察时间
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5日。
三、 巡察方式和内容
县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见面
动员、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对象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线索。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的言行,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 违反廉洁纪律,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以权
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
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特别是为人民服务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其他问题。
5. 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四、 反映问题渠道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巡察期间,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
巡察组别 |
组长 |
副组长 |
被巡察单位 |
接访地点 |
联系电话 |
县委第一巡察组 |
张顺军 |
梁 敏 |
县发改局 |
县检察院六楼 |
18607430075 |
县委第二巡察组 |
粟云生
|
向安贵
|
县民政局
|
县财政局五楼 |
18174392503
|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重要岗位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问题。巡察组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