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古政办函〔2017〕76号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省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6〕816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古政办发〔2014〕35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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