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农村产业帮扶、跟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农村产业帮扶、跟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农村产业帮扶、跟扶项目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第四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县内农村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资金共计1035.598万元,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帮扶、跟扶项目,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分别由各镇人民政府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户到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各项目要于2018年10月30日前竣工验收。
附件:古丈县2018年第四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产业帮扶、跟扶项目资金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8日
抄送: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扶贫办、州财政局、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 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