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第五批财政扶贫资金及2017年结转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微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 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五批财政扶贫资金及2017年结转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微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 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古丈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8-04-28 16:30:29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7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五批财政扶贫资金及2017年结转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微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等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第五批财政扶贫资金及2017年结转资金支持县内农村公路“微建设”工程等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扶贫资金共计2517.03645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673.8316万元(用于置换财源投资公司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资金529.8316万元支持生态能源局光伏扶贫建设资金144万元)2017年结转扶贫资金1843.204855万元,用于置换财源投资公司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资金1843.204855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分别由财源投资公司、县生态能源局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各项目要于2018年1030日前竣工验收。

 

 

附件:1.古丈县2018年第五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微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2.古丈县2017年结转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微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28  

 

抄送: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扶贫办、州财政局、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 28日印发

古扶字7号.xls
古扶字7号 (2017年结余资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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