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古丈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8-05-18 17:13:59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8号

 

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农村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古政办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第六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县内农村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财政扶贫资金共计5674万元,其中支持县扶贫开发办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300万元、扶贫特惠保项目资金207万元,支持县水利局安全饮水项目资金559.07万元,支持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费用20万元,支持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150.93万元,县公路局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项目资金137万元,支持县民宗旅文广新局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1000万元,支持县人社局转移就业扶贫工程资金300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分别由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民宗旅文广新局、县疾控中心、县人社局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各项目要于2018年10月30日前竣工验收。

 

附件:古丈县2018年第六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村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建设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8日  

 

抄送: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扶贫办、州财政局、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 18日印发

古扶字8号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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