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古丈县2018年第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支持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古丈县2018年第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支持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扶贫开发办 发布时间:2018-09-18 11:03:19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18号

 

关于下达古丈县2018年第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支持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古政办发〔2018〕4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第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590.6973万元,用于支持县农业局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1379.2149万元,产业流通项目资金165.482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46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由县农业局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项目要于2018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

 

附件:古丈县2018年第十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7日

古扶字[2018]18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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