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结存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结存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古丈县扶贫开发办 发布时间:2018-10-22 10:34:46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20

 

关于下达2018年结存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贫困户生活水平,确保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古政办发〔2018〕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结存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8年结存资金共计410.436214万元,其中支持县扶贫开发办信息化扶贫工程项目资金80.384万元,支持县经信局科技扶贫工程项目资金50万元,支持县茶叶局茶园绿色防控工程项目资金76.25万元,支持县美丽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66.802214万元,支持古阳镇、高峰镇断龙山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分别为13万元、25万元、13万元,支持坪坝镇支持人民政府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扶贫工程项目资金分别为18万元、20万元,支持默戎镇人民政府乡村旅游脱贫工程项目资金48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分别由县扶贫办、县经信局县茶叶局、县美丽办、古阳镇人民政府、高峰镇人民政府、坪坝镇人民政府、断龙山镇人民政府、默戎镇人民政府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要求各单位于2018年1130日前完

附件:古丈县2018年结存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022  

古扶字20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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