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古丈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调整古丈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扶贫开发办 发布时间:2018-11-24 11:38:30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25号

 

关于调整古丈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古政办发〔2018〕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等文件精神,《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扶贫资金的请示》(古交〔2018〕176号),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原古扶统[2018]1号、古扶字[2018]2号、古扶字[2018]8号文件分别下达的扶贫资金461.27万元、71.78万元、892.93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调整后的项目计划实施。调整后的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二、除上述项目计划调整外,原古扶统[2018]1号、古扶字[2018]2号、古扶字[2018]8号文件中明确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项目仍由县交通局负责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古丈县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调整计划明细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4日

古扶字(2018)25号.xls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