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扶贫开发办 发布时间:2018-11-27 11:42:46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27

 

关于下达2018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贫困户生活水平,确保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古政办发〔2018〕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8年扶贫资金共计499.040146万元,其中支持红石林镇人民政府产业发展扶贫工程项目资金104.5916万元,支持县财投公司、古阳镇人民政府、岩头寨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分别为210万元、9万元、45万元,支持高峰镇、古阳镇、断龙山镇、红石林镇、默戎镇、岩头寨镇人民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资金分别为33.9952万元、3.133777万元、7.828675万元、23.8万元、10.111111万元、51.579783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分别由县财投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古丈县2018年扶贫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等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27

古扶字27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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