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扶贫开发办 发布时间:2018-12-03 11:47:11 字体大小: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古扶字〔2018〕28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8基础设施工程

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古政办发〔2018〕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18年扶贫资金共计2417.6926万元,其中支持县公路局、古丈县茶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岩头寨镇、断龙山镇、红石林镇、高峰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资金分别为898.9721万元、317.542万元、128.917173万元、47.9万元、43.96411万元、9.5万元,支持县水利局、岩头寨镇、高峰镇、古阳镇、断龙山镇人民政府产业发展工程项目资金分别为435.8323万元、14万元、8.7192万元5.12万元、5万元,支持县能源局、古丈县茶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卫计局、岩头寨镇、红石林镇、高峰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资金分别为256.2275万元、67万元、77万元、68.298217万元、14.2万元、19.5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分别由县茶城投资公司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能源局各镇人民政府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古丈县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23

古扶字28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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