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古丈县2019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 支持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古扶统〔2019〕2号
关于下达古丈县2019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
支持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确保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古政办发〔2018〕1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9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支持基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63.2669万元,其中支持县生态能源局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资金305.9065万元,支持县公路局公路水毁整修工程项目资金257.3604万元。具体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项目资金计划所支持的建设项目按责任主体划分,分别由县生态能源局、县公路局对其负责的项目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各项目要于2019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报账。
附件:古丈县2019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支持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