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发改发〔2019〕21号 签发:向霞玲
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下达第二批济南高新区古丈县东西部
扶贫协作援助资金计划的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古丈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建设,进一步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务输出增加收入,根据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办、州对接济南市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州财建〔2018〕15号)文件要求,经县对接济南高新区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劳务交通补助资金项目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资金100万元,从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助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建档立卡劳动力劳务输出交通补助。(具体资金项目见附表)
二、你单位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
三、你单位在收到本计划后,应尽快与县财政部门衔接落实此批计划的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调整项目资金计划。
四、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主动对接县财政、审计、县扶贫办、县协作办等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作他用。
五、你单位应于2019年8月前完成项目。
专此致函。
附:1.古丈县2019年第二批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