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来源:古丈县委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8 15:19:59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丈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办发电〔201819)和《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办发电〔201829)要求,我办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仍有少部分地方党政领导‘重发展,轻保护’,生态保护‘喊在会上,讲在口上,停在纸上’”。

整改时限:20195月底,后续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县领导具体抓、促落实的领导责任,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压实各级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针对反馈问题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细化措施,持续巩固问题整改。

2.落实履责报告。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履责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每年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应急处置。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每年坚持对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议事协调和督导考核,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履责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618日至2019622日,共5天。

受理单位: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

  人:张清勇

联系电话:0743-4722300

联系地址:古丈县委大楼三楼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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