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关于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来源:古丈县委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8 15:21:02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丈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办发电〔201819)和《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办发电〔201829)要求,我办对照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明确专人专办,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级递减的情况,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够”。

整改时限:20195月底,后续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

整改目标:严格履职尽责管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县领导具体抓、促落实的领导责任,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压实各级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针对反馈问题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细化措施,持续巩固问题整改。

2.专题研究调度,加大督促指导。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先后对反馈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逐项分解,并结合各单位部门职能,逐条整改落实。

3.强化思想武装,完善考核机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建设“四个古丈”思想理论武装。科学制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618日至2019622日,共5天。

受理单位:中共古丈县委办公室

  人:张清勇

联系电话:0743-4722300

联系地址:古丈县委大楼三楼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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