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 (矿山滥采部分)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 (矿山滥采部分)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2 17:49:58 字体大小:
  现将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整改完成情况(见下表)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43-4722539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古丈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矿山滥采部分)整改情况表

序号

地点

问题清单

整改任务(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成效

复核结论

1

古丈县

古丈县周学文采石场、实通采石场、李复生采石场、李绍斌采石场、彭武德采石场、登国采石场、林波采石场、青岗溪采石场、万源采石场、龙天坪采石场位于栖凤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内。

关闭退出。

由矿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关闭矿山,发证机关注销相关证照,开展生态修复。

停止采矿行为,清理场地,注销周学文采石场、实通采石场、李复生采石场、李绍斌采石场、登国采石场、林波采石场、青岗溪采石场、万源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龙天坪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实通采石场已开展生态修复,龙天坪采石场实地未生产未破坏植被,明确古丈人民政府为其它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已将矿山生态修复纳入古丈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规划统筹解决,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完成整改,建议上报销号。

2

古丈县

古丈县巩寨采石场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

依法取缔。

由矿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取缔矿山,开展生态修复。

停止采矿行为,清理场地,取缔到位,明确古丈人民政府为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已将矿山生态修复纳入古丈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规划统筹解决,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完成整改,建议上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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