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古丈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县扶贫开发办 作者:县扶贫开发办 发布时间:2020-08-26 10:49:59 字体大小:


古丈县2020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我县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16〕36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18〕30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9〕19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调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以贫困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全社会帮扶合力,确保2020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主导作用,结合本县脱贫攻坚规划,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引导财政涉农资金精准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特色产业项目向贫困村、贫困农户倾斜,公共服务项目、民生项目等向贫困村倾斜,引导扶持资源和力量向贫困区域和脱贫攻坚倾斜、汇聚,切实解决制约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和发展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三)强化督导,规范运行积极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多角度、全方位财政涉农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三、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一)整合范围资金整合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具体如下:

中央层面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林业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等涉农专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省级层面包括:省级本级财政安排并明确可由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农业技术服务与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安全监管资金除外)、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及运行维护资金除外)、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部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整省推进部分)、农村公路道路建设省级投入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业科技推广、生猪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草食动物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渔业发展的部分)、森林营造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除外)、林业产业建设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建设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建设部分)、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等。上述资金中,已推行中央和省级其他整合试点部分,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二)使用范围统筹整合资金紧紧围绕脱贫目标,严守现行扶贫标准,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统筹资金并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且全部安排用于扶贫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做到“全覆盖”帮扶

四、调整方式及计划

立足本县实际,围绕脱贫攻坚规划,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类涉农资金,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提高涉农资金助推脱贫整体效益。对本文件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全部集中到县财政扶贫专户,由财政部门设置整合专账进行管理。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实际,紧紧围绕脱贫目标,突出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找准工作重点,精准量化到村、到户。并按照镇村申报、部门审核、县把关原则,于12月完善下年度扶贫项目库。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扶贫项目库,召集各项目单位,统一编制申报计划,下达项目任务(计划任务及资金预算安排送县财政部门备案,作为扶贫专户资金支付依据)。

根据我县“十三五”精准脱贫规划和本年度全县精准扶贫实际资金需求测算,将2020年全县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调整24781.88万元(具体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金整合和统筹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涉农专项资金来源及整合,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监管、验收、报账,各镇、村、工作队负责项目监管。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领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既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按照《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实施、管理、验收、报账程序,严格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对分配到个人的资金,直接支付“湖南省扶贫补贴明白卡”。对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劳务提供者或供应商。四是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推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明确工作职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负总责,审定调整后的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整合方案,解决统筹整合资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扶贫开发办负责精准扶贫规划编制指导、汇总,项目论证和项目库建设,参与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编制统筹整合资金来源方案和资金管理。县审计局负责将调整后的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调整工作,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设计、业务指导、施工监管,并会同镇、村和驻村工作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项目使用安全责任。项目镇、村负责辖区精准扶贫规划调整工作,参与项目实施和验收。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开展绩效评价扶贫、人社、发改、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调整后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重要依据。对统筹综合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贫困村,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各项资金现行管理办法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古丈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表

      2、古丈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3、古丈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4古丈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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