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古丈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16:24:19 字体大小:

2020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建设法治古丈为目标,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在加强党的领导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县委有力领导。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法治建设纳入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机构有序改革。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政协机关、群团组织及各镇,均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推进县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如设立县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管理从生产到流通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三是干部素质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县政府领导班子组织宪法、民法典等专题学习9次。依托县委中心组等学习平台,先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法律进行专题培训,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今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4469人次,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改革,权力关进“笼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改革顺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020年进行证明事项清理,清理事项7项,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在政府网站公布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20年,对2015年以来,各部门、乡镇起草的,以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名义制发的116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古丈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则》等14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的意见》等17份规范性文件失效;《关于印发古丈县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55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重新公布《关于加强栖凤湖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保护管理的通告》等30份规范性文件。

二是听意见,讲程序,决策不掉“链子”。按照《古丈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和范围,对2020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古丈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下发《古丈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实施听证制度,今年5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确保政府的公信力。

(三)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错案问责制度,履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出台《古丈县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结合,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深入。2020年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1次大型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深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部门的执法队伍、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案卷等各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要求各执法部门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布置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责成执法部门组织先行自查。县司法局组织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和县茶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重点执法部门的案卷进行评查,共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0件,发现问题27个。深化专项监督,布置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工作。督促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执法质量。三是依法协调部门执法权限。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变化,完成新一轮部门权力清单修订调整。落实部门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有效避免执法界限不清问题。

(四)在权力科学有效制约监督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监督。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以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开。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12345平台管理。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依法纠纷化解机制。全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建立道路交通、婚姻调解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30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110个村(社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937件,成功率达97%,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二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法制机构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组织检查和参加旁听等形式,全面掌握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行政机关“不应诉、不举证、不出庭”问题,及时报告,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开展应诉工作,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17件已办结,1件正在审理中,经行政复议后诉讼的案件有5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110个村(社区)法治工作站,在村支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群管控等方面入手,一月一例会,以此为载体全面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县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没有真正传递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少数关键”。不少部门和部分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不当“演员”,只当“看客”,造成法治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单打独斗,力量单薄。二是法治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专业人才短缺,特别是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公证员)少,满足不了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优化。“放管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的责任层层分解,级级承担,形成强大合力。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善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程序等信息实施综合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围绕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四是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探索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与制造业、服务业整合发展的有效路径,更好发挥法律服务在风险防控、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进一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风险防范、乡村振兴、平安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宣传普及国家安全、反恐、消防、禁毒、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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