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来源:古丈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2 14:41:06 字体大小:

湘西州审计组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对我县2020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及费用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7月12日向我县下达审计调查报告(州审调报〔2021〕5号),反馈“征收的易地建设费未按规定纳入单位会计核算管理、部分行业整治问题项目整改不到位”2个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成县住建局(县人防办)采取有效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截至9月29日,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征收的易地建设费未按规定纳入单位会计核算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古丈县住建局(县人防办)2020年征收易地建设费1151.04万元,征收的建设费直接通过办证窗口缴入县非税局后,未按规定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单位财务账没有反映易地建设费实际收入数和应缴财政数。此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之规定不符。

(二)整改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将征收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2021年1月至6月征收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收入发生时间补记账在当月;7月份开始按照审计要求,实行当月征收当月记账,并按月与财政部门对账,真实反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际收入数和应缴财政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资金管理。

二、关于“部分行业整治问题项目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二。古丈县人防行业整治列入整改问题清单项目46个,应补缴易地建设费870.16万元,已补缴易地建设资金865.15万元,尚有2个项目欠缴资金5.01万元未收缴到位,其中:永顺县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东福小区二期工程1.40万元、私人住宅3.60万元。此行为与《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一条第9款“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之规定不符。

(二)整改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对未追缴到位的永顺县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东福小区二期工程1.404万元、私人住宅3.6032万元2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分别向缴费单位和缴费义务人下达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加大追缴力度,所欠缴的2个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分别于2021年7月8日、9月29日足额追缴到位。

将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补齐补强短板弱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资金管理,确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安全高效运行。

特此公告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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