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古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3日。
姓名 |
张浩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2002年6月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址 |
湖南省古丈县古阳镇长潭村 | ||||
致残时间 |
2023年9月1日 | ||||
致残地点 |
武警林芝支队巴宜中队营区 | ||||
致残原因 |
训练木马三练习时不慎右踝关节扭伤,右内踝、后踝骨折,右腓骨远端骨折。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拾级 | ||
残 疾 情 况 |
因参加武警林芝支队巴宜中队营区训练木马三练习时不慎右踝关节扭伤,引发剧烈疼痛,导致右内踝,后踝骨折,右腓骨远端骨折,被武警西藏总队鉴定为因公拾级伤残;退役后提出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省荣军优抚医院)“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况拾级”鉴定结论,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伤残评定工作相关规定,现对张浩评残情况予以公示。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古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743-4726256地址:古阳镇老塘坊原人社局大楼二楼208室拥军优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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