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1日至6月15日,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的具体行动,以上率下、真抓实改、一以贯之,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
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发挥表率作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学习,深入剖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全体干部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工作,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定台账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截至2月18日,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有偏差,推动青年工作“形到而神未到”方面。
问题1: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传达领会不深入,尤其是组织基层团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和二十大精神不及时,没有制定系统性的学习方案,部分学习内容仅局限在团县委内部会议学习和领会。截止目前,团十九大精神仅是内部学习,尚未形成及时跟进、全面系统的浓厚学习氛围。2023年共召开3次班子会议,均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班子会议、全体干部会的首要议题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的核心内容,做到季度学习研讨不少于3次,推动学懂弄通做实。自8月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委召开4次全体干部会,集中学习10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4次。2.制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方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学习团十九大精神方案》,深化政治理论学习。2023年11月、2024年11月在基层团干培训班上组织全县各级团干学习党的二十大、团十九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授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部署”,培训班累计参训学员150人次。在党中央重要会议后组织团员青年热议,其中古丈青年热议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被团州委“湘西共青团”公众号第4期“首倡青有理”栏目采纳。利用公众号“古丈青年”及时发布“团十九大报告思维导图”“党的二十大报告思维导图+学习手账”“关于共青团工作,总书记这样嘱托”等推选内容,多形式号召全县各级团组织抓好学习贯彻。2024年6月在全县范围开展“总书记和我们在一起”青少年主题宣讲,覆盖青少年群体3800人次,在全县各级团组织内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五个纳入”不到位,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规范,理论学习不深入,周五学习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没有组织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会议。2021年、2023年新媒体推文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不及时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周五学习没有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专题学习。2021年周五学习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陕西榆林、西藏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至2023年有7次周五学习未按规定环节开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3.强化思想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我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2024年1月30日、7月20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年年底梳理总结全委意识形态工作并主动向上级党委作专题汇报。2024年11月29日已向上级部门专题汇报1次。4.加强新媒体推文信息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制定《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新闻舆论阵地、网络新媒体阵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及时、真实、全面、客观。自2024年8月19日,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发布的13篇新闻信息稿均已签署《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信息发布审核表》。5.严格落实《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集中学习2次,按照四个环节合理安排部署学习内容、研讨交流,2024年全年开展周五学习24次。组织团县委全体干部于7月20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西藏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8月23日学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10月2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办公室定期整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前做好学习安排,确保及时学习,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3:基层团组织建设和管理不到位。基层农村团组织建设、发展和管理不到位,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存在困难。部分村级团支部,因青年人大多外出务工或求学,团员陆续流出,支部团员人数骤减,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积极性减弱,导致团支部组织生活氛围不浓厚、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减弱,团员归属感不强。巡察组工作人员按村团支部书记花名册抽取6名团支部书记联系,均反馈未再任职。团费收缴不到位。2023年有21个团组织缴纳团费,尚有13个团组织未缴纳团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6.2024年11月12日,我委举办了2024年古丈县基层团干部乡村振兴能力提升暨“青马工程”培训班,邀请上级团委业务骨干全面讲解了“三会两制一课”开展、发展团员、推优入团等业务工作,同时指导并督促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各支部团员情况并建立台账。7.对团组织书记发生变更的,及时督促团组织按程序进行补选、改选。截至目前已督促10个基层团组织进行了换届或调整。8.紧紧抓好2023年度团员团费收缴工作,不仅面向学校团员、机关事业单位团员开展团费收缴工作,还督促各镇团委通过建台账、建社群等方式充分掌握村、社区团支部团员情况,加强同社会领域团员之间的联系。截至目前我委已追缴13个团组织团费1436.4元。
问题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发挥不够。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团的声音不够,所属新媒体仅有“古丈青年”微信公众号和“古丈团团”视频号,且内容更新不及时,引导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体单一、运用不充分。联系服务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未凸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9.进一步规范团属微信公众号“古丈青年”和视频号“古丈团团”推文编辑、审核、发布流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及时更新内容,切实提高团属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质量,2024年度共发布自创内容49篇,转发权威平台内容35篇,月均发布7篇内容,累计点击量20000余次,其中最高点击量达2439次。同时扩宽除公众号和视频号以外的宣传方式,在省、州、县各级媒体中积极投稿,引导团员青年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针对青少年思想政治和身心健康,参与县政协重点提案“进一步加强我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办理,在县内各校开展调研,通过共青团、少先队的品牌活动开展、对接各方资源,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特别是2024年5月在古丈县民族中学开展高考减压示范性活动,邀请心理健康专家为学生进行考前心理辅导,近500名师生参与其中。2024年9月联合南华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在3所乡镇学校开展自护教育,为青少年心理健康筑起坚实防线。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每季度赴对口帮扶村调研困难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开展一对一帮扶。组织召开青年座谈会,了解青少年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与乡镇团委、县直单位及学校团组织对接,收集汇总青少年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情况,对部分人员及时跟踪引导。分析探索新形势下本县团的思想教育工作规律。11.组建“古丈青年志愿服务队”,截止目前我县青年志愿者人数近600人,开展20余场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受益500余名群众及青少年儿童。联合湖南工商大学在县内7个村开展为期12天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深入弱势群体开展关爱教育服务。持续深化希望工程助学,2024年度为特殊青少年群体助力圆梦,累计发放助学金22.23万元,惠及188人次,形成物质精神“双关爱”局面。12.根据团中央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工作,“青年之家”平台于2024年由团中央移交公益组织运营,不再发布相关活动内容,我委将“青年之家”相关活动融入日常志愿服务。13.加强精神关爱,在持续做好“七彩假期”活动基础上,2024年8月在古丈县阳光社区启动为期一年的“伙伴计划”项目,结合寒假期间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截止目前共开展思想引领、陪伴辅导、身心健康提升等各类服务13次,服务525人次青少年(其中56%以上为“四类重点青少年”),共有20人次社工和50人次志愿者等公益力量参与,累计服务时长超过50小时。积极与湖南省儿童医院进行对接,为全县20所中小学校学生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公益活动,覆盖率100%,惠及学生1.2万余人。通过全面的关怀与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二)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问题5: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财务费用支出缺少附件、采购办公用品未进电子卖场等问题。2021年支出志愿者用餐费15000元,报账资料缺少附件。2021年7至11月一名干部报销差旅费用,14张车票连号。2021年采购办公用茶2800元,未进电子卖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4.排查全体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关措施。修订《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将上级下发的财务相关文件汇编成册,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8月30日组织团县委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9月6日组织学习《湘西自治州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古丈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古财行〔2014〕4号),12月27日学习新修订的《古丈县机关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古财行〔2024〕2号)《古丈县机关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古财行〔2024〕1号)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全体人员财务意识,不断加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15.对现任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起到以事警人的作用。核实问题发生的原因,报账资料附件缺少是由于报账人员审核不严,财务知识学习不到位,核对附件不够严谨造成附件缺失。车票连号是由于该干部乘坐古丈-吉首顺风车司机无随车发票,后续由司机在运营公司购买发票,补票给乘车人。办公用茶未进采购平台情况,由于对政府采购文件理解不准确,误认为单价不超过500元,总价不超过3000元的采购事项可不通过电子卖场,因此造成以上工作失误。针对以上情况,我委严格报账手续,要求报账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附件。开展办公用茶、办公用品及日常耗材采购自查,自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委采购行为一律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报销时报账人员提供真实、合理的车票和差旅费明细,坚决杜绝车票连号情况。
(三)反馈问题: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肃方面。
问题6:主题党日开展不实。部分活动方案、总结等资料照搬照用、复制粘贴、弄虚作假。2021年、2022年两个年度开展“圆梦工程·七彩假期”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资料雷同。2021年、2022年两个年度开展“禁毒防艾主题党日活动”部分活动照片雷同:2023年3月和6月2次开展“河”我一起保护母亲河行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雷同,照片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6.对时任分管领导及党建专干进行提醒谈话,严禁出现资料照搬照用、复制粘贴、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在党员大会、全体干部会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相关理论和政策,特别是关于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性和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主题党日活动的意义,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17.结合时代特点和党员需求,制定具有吸引力和针对性的活动内容,比如,2024年9月结合主题党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青少年日活动,提升我县青少年网络安全素养,10月开展“青春守护中国粮”主题党日活动,用实际行动传递节约粮食的先进理念与做法,12月开展“远离霸凌·守护身心”关爱儿童主题党日活动,在阳光社区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方式,增强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团县委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集中整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对已整改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出现。
1.压实政治责任,做好压力传导。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项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以领导班子带头、支部党员示范、干部职工自觉的标准层层抓好落实,自觉在党的创新理论中找巡察整改的方向、思路、方法,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整改。把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松,对照整改方案,对标整改一个问题到整改一类问题的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3.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着眼于新形式新要求,加大各项制度机制落实力度,做到一手定制度、立规矩,一手促落实、抓实效,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共青团事业出新成果、上新台阶的重要动力,增强古丈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密切联系广大青年群众,夯实团的基层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43-4722616;电子邮箱:gztxw4722616@126.com
共青团古丈县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