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1日,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六巡察组对中共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5日,巡察组向中共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对这次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方面的40个具体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制定的9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98条,阶段性完成整改1条。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5件,已全部办结。
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各部门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不断推进古丈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
(一)反馈问题:思想建党的政治意识树立不牢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够深入。
1.问题1:落实“第一议题”不够到位,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7月以来召开党组会13次,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院开展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不超过三个专题(议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坚决杜绝列标题凑数学习,着力确保学习深度和精度。
2.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阵地监管,及时调整外包策略,2024年7月10日已经与相关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截至目前共登记130余份信息发布审批表,通过层层审核,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加强党组会议记录校对和管理,要求记录人员完整、准确、规范记录,并由办公室负责人严格把关记录内容。
3.问题3: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6日,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辅导,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二是2024年6月至7月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党纪学习教育以及召开警示教育,通报学习了一系列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引以为戒。
(二)反馈问题:履行检察监督不到位,服务大局不够。
4.问题4: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2024年共办理立案类监督案件4件,监督撤案2件。二是制定《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的方案》,每周派员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与公安法制部门共同推动工作开展。三是2024年8月至9月积极选派干警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1个月,认真参加上级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
5.问题5:对公安机关刑事执行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强化机制建设,2024年以来对17件脱管案进行检察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着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二是2024年4月,已对相关办案人员启动检务督察程序,对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6.问题6:对公安机关侦查程序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把好入口关,加大对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工作力度,提前介入11次,落实案件审查、审核、把关制度,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提请检委会研究16件。二是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会同侦查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纠正漏捕漏诉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3份。三是2024年6月召开案例剖析讨论会,通过剖析反思不足、强化监督意识,着力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7.问题7: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办理公益诉讼案3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2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稳妥积极拓展案件范围,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军事等五个新增领域案件,大力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线下宣传活动10余次,其中关于“古树名树保护”“侵犯公民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聚焦电梯安全隐患”的3篇新闻报道,被中国网、湖南法治报、正义网等主流媒体刊登,进一步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扩大公益诉讼对群众的影响力。三是针对3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情况,通过审查佐证材料,现场走访的方式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办案效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反馈问题:优化执法司法服务有差距。
8.问题8: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3个重点任务13项工作举措,全方位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对涉及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工商联参加“法治护航·问需企业”调研座谈会,强化部门联合。三是院领导班子带头深入结对的企业走访调研12次,掌握企业法治需求,推动企业依法健康发展。
9.问题9: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件7人,受理民事公益诉讼3件7人,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2人。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为劳动者追讨欠薪76万余元。严格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对县内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走访,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住房、食品、消防等方面问题,切实保障“老有所安”。 二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切实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联合妇联、民政、教体等部门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多元救助,合力提升救助效果。三是检察长带头走访调研,2024年度聚焦基层急难愁盼问题,发现问题12条、已解决问题12个,认真对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的决定》,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5条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金点子”,切实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
10.问题10:依法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5件5人,提前介入5件,提前介入率100%。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件。认真落实从业查询机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相关查询2000余人次。二是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充分利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制定个性化帮教措施。共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后不起诉12人。三是成立“茶乡护苗”法治宣讲团,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宣讲活动18次,制作的家庭教育类普法短视频《依法带娃》荣获湘西州未成年人保护普法短视频比赛一等奖。
(四)反馈问题:法律监督质效虚化、刚性不强。
11.问题11:监督效果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大控方”机制,针对公安机关反复出现的问题,每月定期收集公安机关取证问题上报州检察院。二是2024年对发出的2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意见进行跟踪管理,目前已全部回复整改情况。三是结合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问题,2024年7月,本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法制部门、主要办案部门开展了业务分析交流,通过梳理2023年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助推侦查监督工作高质效开展。
12.问题12:审判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对诉判决不一的7起案件进行梳理,列入本院重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二是严格执行抗诉请示制度,对是否需要抗诉把握不准的案件,及时按向上级院报备同步审查。三是强化履职能力提升,邀请开福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来我院指导工作,同时派员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跟班学习,2024年8月22日我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参加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听庭评议活动,以评促学、以评促改。
13. 问题13:监督缺乏韧劲。
整改情况:提升监督韧劲,2024年通过大数据模型应用对法院违法驳回当事人起诉、裁判文书法律引用错误、违法代理等情形进行监督,共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对涉及法院的34件民事案件提出了监督意见,涉及的问题已经得到整改。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力度,对行政机关处罚不当或没有正当理由对违法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罚的情形,进行跟进监督2件,持续关注督促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其中熊某某盗窃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湖南省第一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五)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有偏差。
14.问题14: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附属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后立即组织专业机构对附属楼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2024年10月已对三层以上楼层全部拆除。二是落实常态化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开展安全提醒,并严格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院干警安全教育培训3次,通过工作群适时发布安全提醒,提高干警的风险防范意识。
(六)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15.问题15: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3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风廉政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廉洁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对2名新进公务员进行岗前谈话,对部分干警进行岗位调整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谈心谈话不走过场。三是针对不同会议时间出现同一张照片的问题,已对相关负责人以及资料汇编的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16. 问题16: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2024年7月26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湘纪发[2013]17号《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干警按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向本院政治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事前事后报备,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17. 问题17: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0日,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2024年12月23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二是于2024年7月25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心,着力确保今后工作不再犯类似错误。三是严格落实文稿审核制度,对本院拟发布的文件由拟稿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文件内容准确、规范。
(七)反馈问题: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有差距。
18.问题18:锦上添花项目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分别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全院干警会议,2024年10月11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警“过紧日子”思想意识。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新项目的审批和把关,确保新项目的实施符合政策要求和单位实际需要,认真落实“三保”政策。
19. 问题19:提前付款。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其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提升合同支付审查水平和工作责任心。二是重新梳理并与相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强化服务跟踪验收,建立违约追责机制,保障合法合规且权益不受损。2024年全年完成宣传稿件推广127篇,已达到服务协议约定的篇数,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20. 问题20:采购物品金额超过限额。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8月12日,组织财务和采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财务相关制度,加深对采购法规、政策与市场动态的认知。二是严格依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资〔2020〕15号规定,开展采购由财务人员进行事前把关审核,从严把控采购标准和流程,采购完成后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事后监督,确保采购合规。
(八)反馈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21.问题21:虚构接待事项,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4日,召开廉政教育专题会议,通报涉事人员虚构接待事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干警廉政意识。二是7月19日对涉事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涉事人员退还接待费,7月22日相关费用已退还。三是严格遵循省、州、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细化本院公务接待流程,强化事前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标准与责任,杜绝违规接待现象再次发生,全方位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22. 问题22:违规公费旅游。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5日组织驻村工作队干警深入学习财经纪律和各项纪律要求,提高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积极配合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并在大会上通报县纪委的处分决定。三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九)反馈问题:财会制度执行有偏差,会计基础有短板。
23.问题23:物品采购验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部培训,2024年8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和采购人员,学习采购流程与要求,提升采购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全面加强采购流程管理,要求采购人员精确细化采购需求描述,确保采购合同与实际商品一致。三是强化采购验收监督机制,由采购监督人填写验收单,详细记录验收信息,实现验收全程可追溯、可查询,切实保障采购工作规范、透明、高效开展。
24. 问题24:物品采购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二是规范采购管理流程,规定所有采购均需经由电子卖场开展,提升采购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三是加强采购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其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确保采购人员熟练运用电子卖场系统。
25. 问题25:账务处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二是对原预存电费进行了账务处理,并从2024年起对电费实行往来账户管理。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经过集体研究后进行支付。
(十)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26.问题26:报账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缺失的报账资料进行梳理完善,查漏补缺,对保洁服务合同、购车审批资料、鉴定服务报告、委托合同等缺失的资料进行补全。二是2024年7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审核报账资料。
27. 问题2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二是在加班补贴与工资发放方面,全面梳理并规范相关流程,明确各环节标准与审核程序,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及预算管理制度。
28. 问题28:报账发票“名不符实”。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报账流程,实行“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分管财务院领导同意开支、财务审核”的多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确保报账准确性,为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2024年7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并组织财务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一)反馈问题: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治理有待加强。
29. 反馈问题29:党组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专题学习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确保今后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10月,按规定向县委政法委报送延期换届请示,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当选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30. 问题30: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形式化。
整改情况:一是汲取经验教训,2024年6月2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按要求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生活会,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31. 问题31:支委会补选委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在2025年1月1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时,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选举产生监票人和计票人。
(十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32.问题3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应上会尽上会,2024年7月以来,我院15件“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主动强化监督机制,在研究相关事项前,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实现全过程监督,截至目前我院共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10余次。
33. 问题33: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在2024年召开37次党组会中,“一把手”切实做到在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与建议后进行最终表态。
34. 问题34: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古丈县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并健全请示报告台账,对每一次请示报告的内容、时间、对象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请示报告工作规范有序、有据可查。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截至2024年12月我院共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12份。
(十三)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短板弱项。
35.问题35:政法专项编缺编人员较多。
整改情况:我院积极采取调入、公招形式进行整改,2024年新调入1人,公务员新招录2人,我院编制数30人,实有在职干警29人,空编问题已得到改善。
36. 问题36:议事决策机构人员配置欠规范。
整改情况:2024年9月已向人大提请免去一名干警检委会委员的身份,目前检委会组成人员共7人,符合《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
(十四)反馈问题: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偏差。
37.问题38: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积极创新丰富理论学习形式,2024年6月26日至28日,通过邀请专家讲座、集中授课、学员自学等方式开展2024年度政治轮训。召开古检新青年讲堂5期,通过周五集中学习进行研讨交流10次、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党员上党课”、“光影铸魂”警示教育活动10余次,干部在线学习、中检网等线上学习10余次,不断丰富学习形式。二是深化学习效果,组织干警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撰写学习心得50余篇,确保学习成效进一步入脑入心。
38. 问题39:政治理论学习有凑数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以来,我院召开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保每次学习不超过3个议题(专题)。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对中心发言、交流发言,进行认真记录,强化学习成效。
39. 问题40: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程序欠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流程,严格按照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要求2024年开展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巡察反馈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按要求由党组书记对中心发言、交流发言情况进行点评,认真完成学习规定动作。三是鼓励党员干部结合自身所思所悟、工作实际积极发言和交流心得,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十三)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短板弱项。
1.问题37:超编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上级机关以及县委组织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协调劳务派遣书记员的配置问题。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编外人员清理整改工作会议要求,我院积极开展编外用工人员清理工作,目前已消化2名编外人员。下一步,我院将一边积极向上级院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一边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整改,并拟于今年年底再清理1人。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扛牢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落细巡察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任务,驰而不息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保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服务大局、规范司法、队伍建设等长效机制,切实用整改成效来推动古丈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4722632;电子邮箱:gzxrmjcy@qq.com。
中共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