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1日,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六巡察组对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各级巡察办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从讲政治、讲担当、讲纪律的高度,积极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举措,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15次,持续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商,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4年11月12日,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齐心协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剖析问题根源,制定了《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六巡察组巡察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进一步细化为3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88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无一放过、无一漏项,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人、把责任压实到位。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问题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欠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0余次,制定古丈县人民法院《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严格按照“六大环节”,组织参学人员积极发言、交流研讨,推动学习入脑入心。2.领导班子带头逐章逐条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周五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知识测试,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3.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促进干警提升思想认识,增强业务本领。4.积极推进案例编写,2024年法官及法官助理撰写案例13篇,提升了案件分析、法律论证等多方面能力,促进了学用结合。5.加强沟通交流,2024年与保靖法院、龙山法院、花垣法院围绕审判执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民法庭建设、警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优化工作方式方法。
(二)反馈问题:履行审判核心职能不到位,案件审判管理有偏差。
问题2: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的适用有偏差,缓刑适用条件宽泛。
整改情况:1.制定《关于开展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评查小组,明确部署安排,召开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动员部署会,2024年9月15日至9月23日对巡察反馈问题个案清单中的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2.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3.2024年9月19日、10月17日组织刑事办案人员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相关内容,强化了刑事办案人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应用。
问题3:认定案件事实不全面。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案件评查机制,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开展案件评查,采取一案一表一报告的方式,对所查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制定下发古丈县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并遵照执行,院庭长切实履行案件阅核职责,按照程序签署裁判文书阅核表。3.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24年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审判业务培训课堂”39场,线上培训干警483人次,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线下业务培训班19人次。
问题4:案件审判适用法律不当。
整改情况:1.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出具案件评查报告,对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制,加强审核把关力度,用好法答网答疑解惑作用,2024年通过法答网提问56次,帮助法官及法官助理解决复杂问题的同时保障了法律的统一适用。3.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判委员会会议,发挥集体把关作用,确保案件适用法律正确,2024年召开审委会23次,讨论案件80件。4.积极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2024年向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请示汇报案件24次,主动争取上级法院对本院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指导。
问题5: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有偏差,存在“合而不议”现象。
整改情况:1.制定人民陪审员任前培训方案,举行古丈县人民法院第二届人民陪审员任前培训,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履职能力。2.落实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台账,2025年2月底启用“陪审宝”云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化解了随机抽选难、参审不均衡的问题。3.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4.引导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合议庭评议时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问题6:刑事判决书中关于涉案财产表述不规范。
整改情况:1.在刑事案件立案审查阶段,严格把关,做好刑事案件立案审查表登记存档,强化对涉财产刑事案件的材料审查。2.组织人员学习刑事涉财案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刑事涉案财物处置。3.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分管院领导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切实把阅核责任落实到位。4.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对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反馈问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执行难问题较为突出。
问题7:执行立案不及时,压案不立。
整改情况:1.制定了《古丈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执行立案的方式、条件、所需的执行立案材料、审查立案时限等重要内容,并按照该办法严格执行。2.对发现的81件刑事涉案财产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且已全部立案。3.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8:执行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送达不实。
整改情况:1.对2件案件当事人重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2.2024年10月22日组织执行局干警系统学习了执行相关送达规定,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确保执行法律文书依法送达。
问题9:财产调查不全面,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1.执行干警到案件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将调查的内容如实登记、填写在实地调查表上。2.2024年8月23日邀请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来本院开展执行工作实务讲座,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11月22日,执行局组织业务学习,集中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问题10:对拒不执行的惩戒力度不够,未彰显执行权威。
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28日与县公安局就拒不执行裁判罪开协调会,沟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办理进展。2.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惩戒力度,2024年司惩案件立案8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期57人,限制高消费225人,拘留3人。
问题11:未穷尽执行措施,违规终结本次执行。
整改情况:1.对案件申请人进行了终本约谈,告知案件相关情况,依规完善相关资料。2.严格落实了终本、终结案件办理结案的阅核制度,加强院领导对终本、终结案件的审核把关作用。3.定期对终本案件进行公示,加强执行公开,提升执行公信力。
问题12:执行案卷管理混乱,未及时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1.加快卷宗整理进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2200余本执行案卷的整理归档。2.制定了《古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执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院卷宗归档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案卷管理。
(四)反馈问题: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到位,诉源治理工作存短板。
问题13:人民法庭未驻庭办公。
整改情况:1.默戎人民法庭已按期完成修缮并采用巡回审判、巡回调解模式驻庭办案,辖区案件均由默戎法庭员额法官负责审理。红石林人民法庭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后期建设正有序进行。2.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群众矛盾。2024年11月19日,国家级媒体《法治日报》刊发《“小法庭”发挥“大作用” 湖南古丈默戎法庭绘就基层治理好“枫”景》,推介本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经验。
问题14:诉源治理工作不实,法庭未积极指导乡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整改情况:1.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参与县社会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在综治中心开展指导调解、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2.大力开展诉非分流工作,2024年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12个,特邀调解员15人,通过线上线下委派案件106件,成功化解81件。3.围绕在工作中发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需改进和完善的问题,积极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并已收到回复。4.加大先行调解力度,2024年先行调解案件数1233件,先行调解成功案件数810件,先行调解成功率67.16%。
(五)反馈问题: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推进不力,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15:扫黑除恶线索摸排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1.2024年逐月向县委政法委扫黑办报送《古丈县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表》,由单位联络员、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报送。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6:对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25日组织开展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2.2024年6月26日、10月22日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和部署。
(六)反馈问题:执行司法救助制度有偏差,救助对象条件不符。
问题17:司法救助对象条件不符。
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司法救助问题整改会议,对相关案件司法救助的急迫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讨论,会议组织学习了《湖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2.进行专项评查,对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对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3.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司法救助,加强对司法救助程序规范性、资料齐全性及救助必要性等环节的审核把关。
(七)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视不够,涉诉信访时有发生。
问题18:“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与信访人进行会面沟通、召开了信访事项专班人员调度会,已妥善化解信访案件。2.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4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5次,发放宣传资料册90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问题19:向党委政府汇报不到位。
整改情况:1.2024年列席参与政府常务会议8次,围绕会议主题,发表意见建议,切实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法律参考。2.2024年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6条,均已回复并采纳。
问题20:执行不力引发信访。
整改情况:1.对于不适宜由本院执行的案件,报请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或交由其他法院交叉执行,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2.加强财产调查力度,综合运用网络平台进行网络查控,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及财产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3.开展执行实务培训,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了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提高了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
(八)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工会财务管理欠规范。
问题21:工会财务报账无原始凭证资料。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10月16日,组织工会相关人员学习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工会财务报账手续;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安排工会副主席参加全县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2.2021年及2022年工会会费已完成补缴。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九)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
问题22: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整改情况:经向上级汇报,现已批复同意给本院增加2辆公车编制,目前本院已经有7辆车辆编制,实有6辆车,已经整改到位,目前没有超编配备公务用车。
问题23:无预算购置公车。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9月9日至11日,选派财务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法院财务管理培训班;2024年10月15日组织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古丈县人民法院政务管理规定(试行)》,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4:超标准采购桌椅、沙发等办公用品。
整改情况:1.注重业务能力提升,组织采购人员学习了《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湘财资〔2020〕5号)、《古丈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采购办公用品。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反馈问题: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财务管理欠规范。
问题25: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管理培训班,提升能力水平。2.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财务报账严格实行“三人会签”制度,报销各类票据需经会计或出纳审核签字,层层报批后方可到出纳处报销,未经签字审批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付款。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15日,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学习了《古丈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2.2024年8月31日对漏记固定资产完成了补录。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7: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未纳入电子卖场。
整改情况:1.组织采购人员认真学习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管理,从入驻电子卖场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择优采购。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一)反馈问题: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格,项目实施过程存风险。
问题28:项目资金先拨付后审批,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1.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相关规章制度。2.项目资金支出前和报销时做到逐级审批,强化分管领导审核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签批手续。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9:违规采购同一公司的监理和审计服务。
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8日在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古丈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10月21日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再次进行学习,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30:工程项目报账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1.针对巡察指出的3个报账要素不全的凭证,与财务进行了核实,已依规补齐相关资料。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二)反馈问题: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不到位。
问题31:违规报销大额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换件维修费用。
整改情况:1.2024年10月17日,组织综合办相关人员学习《古丈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督促相关人员熟悉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制定古丈县车辆维修报批制度,各辆公车均建立维修台账,并附保养、维修等资料。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32:车辆保养间隔时间过短造成资源浪费。
整改情况:1.组织综合办人员学习车辆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根据车辆使用时间、里程进行保养维修,做好台账管理。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3.完善《古丈县人民法院政务管理规定(试行)》,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将内务管理落细落实。
(十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执行重要制度有偏差。
问题33:大额资金使用未落实党组会决议。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古丈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在报账过程中附党组会议记录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严格按照党组会决议执行大额资金使用。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34: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1.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五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10次,组织知识测试1次,深化思想认识。2.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4年向古丈县委政法委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4次并建立报送台账。3.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四)反馈问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偏弱化。
问题35:落实党组第一书记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完成了党总支以及3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并选任党组书记为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书记。2.加强党务工作培训。2024年8月选派人员参加全省法院政工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2024年11月6日,邀请专人来本院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2024年11月13日,党总支对长期缺席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该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邀请专人为干警深刻解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4次;落实会议签到制度,严格党员组织生活考勤。
(十五)反馈问题:政法队伍建设用人导向有偏差,干部评先评优把关不严。
问题36:党组对干部评先评优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制定了《古丈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党组加强评先评优把关力度。2.对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把关不严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六)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仍未清仓见底。
问题37:审计整改仍有临聘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固定资产权属管理不到位2个问题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招录工作,根据核定的聘用制人员总数,严格按照招聘程序,通过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拟招聘人员计划。2.2025年2月7日举办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技能考核竞赛,提升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3.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积极完善本院办公楼办证所需资料。4.对未办证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测绘费用进行测算,已向上级法院汇报申请统筹办证经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后续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自觉把落实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做到位。
(二)扛牢责任担当,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警及时“咬耳扯袖”,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坚持抓好日常监督管理,着力推动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成果运用,助推工作发展。梳理总结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全力破解古丈县人民法院在政治建设、履行审判核心职能、践行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4726775;电子邮箱:guzhangfy@163.com。
中共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