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古丈县中医院项目侵占栖凤湖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倾倒大量施工废石、建筑垃圾”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2024年第二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古丈县中医院项目侵占栖凤湖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倾倒大量施工废石、建筑垃圾”,对于该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目标,现将公示情况公布如下:
一、反馈问题
保护地监管还有差距。古丈县中医院项目侵占栖凤湖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16.15亩土地,倾倒大量施工废石、建筑垃圾。
二、整改目标
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垃圾填埋场,加强后期监管和风景名胜区政策宣传。
三、整改措施
1.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建筑垃圾清理至建筑垃圾填埋场;
2.树立警示牌并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
3.加强风景名胜区宣传和管理,提升群众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意识,对未完善风景名胜区手续的项目不允许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该问题点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理,并安装了警示牌、摄像头,加强监管;
2、开展了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意识。
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达到了整治效果,通过了县级联合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反馈。
古丈县人民政府:0743-4722426
古丈县林业局:0743-4723494
古丈县林业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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