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4-01063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16-04-29 15:15:00
- 签署日期:2014-04-29 11:05:00
- 登记日期:2014-04-29 15:15:00
- 所属机构:
- 发文日期:2014-04-29 15:15:00
- 公开责任部门:古丈县
古政办发〔2014〕18号
GZDR-2014-01003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务工人员
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
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预防和解决我县工程项目建设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监督和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古丈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主要用于预防施工企业在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时垫付。凡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企业,每次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按当次拨付工程款5%的比例缴存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申请政府采购和“一卡通”发放除外),保障金存入人社部门开设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
二、人社部门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监督管理工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等日常监管工作。
三、工程决算拨款、年底拨款和退还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须执行以下程序:
(一)施工企业将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在工程项目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不得低于7个工作日;
(二)施工企业向项目主管单位和人社部门提供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及务工人员联系电话,不得遗漏和故意隐瞒;
(三)工程施工前,企业向项目主管单位和人社部门出具不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的承诺书;
(四)返还保障金时,项目主管单位向人社部门出具施工企业没有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证明书,并经人社部门15个工作日内核查确认后,若无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现象,待办完工程决算手续,施工企业按程序申请拨付保障金, 7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保障金;
(五)若发现施工企业有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即启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支付程序,根据人社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核查的情况,由财政部门按不低于应付工程款20%的比例一次性划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按程序直接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务工人员工资。余下部分保障金待办完工程决算手续后,施工企业按程序申请拨付,并经人社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检查确认再无拖欠情况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给施工企业。
四、经查实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所使用务工人员有5人以上追讨工资的情况,对该施工企业实行“黑名单”预告制度,第二次出现以上行为的,对该施工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
五、人社部门、专户银行和项目主管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要加强对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的管理,做到专户专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资金的绝对安全。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缴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古丈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及退还须知
2.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审核程序表
3.务工人员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
4.古丈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
5.不拖欠工资承诺书
6.证明书
7.退还保障金申请书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1:
古丈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及退还须知
一、农民工保障金缴存:
1、填写《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审核程序表》;
2、提供申请单位盖章的《古丈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
3、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
4、提供主管单位证明书及施工企业不拖欠工资承诺书;
5、工资保障金缴存时必须在进账单上注明施工企业名称、标段;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
1、填写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审核程序表;
2、提供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书(账号、名称、开户行不能错);
3、提供常务副县长签字后的《古丈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复印件;
4、提供工程主管单位的证明书;
5、提供主管单位盖章后的竣工报告复印件;
6、提供承诺书;
7、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
附件2:
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审核程序表
项目主管单位: 施工企业名称: 施工企业项目名称:
施工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审核步骤 |
审核人员 |
审核对象情况(电话核查、现场检查、审查工资表、工资保障金额) |
审核意见 | |
劳动保障监察员 |
审核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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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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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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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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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企业上报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务工人员花名册
工程项目(企业盖章): 委托填报人: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务工时间 |
应发工资 (元) |
已付工资(元) |
尚欠工资 (元)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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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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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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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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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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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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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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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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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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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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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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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古丈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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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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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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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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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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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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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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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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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情况 |
投资计划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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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专项 |
指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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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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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万元 |
本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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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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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累计拨付资金 |
万元 |
预算科目 |
科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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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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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 请金额 |
大写: |
小写: | |||||||||||||||||||||
其中:应拨项目单位项目资金 |
(1) |
金额 |
万元 |
开户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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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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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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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额 |
万元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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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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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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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额 |
万元 |
开户银行 |
|
账户名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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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1) |
缴款单位 |
|
应缴金额 |
万元 |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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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缴款单位 |
|
应缴金额 |
万元 | |||||||||||||||||||
(3) |
缴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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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金额 |
万元 |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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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名 |
古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专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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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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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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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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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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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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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意见(盖章) |
业务股室 |
支付方式 |
直接支付 |
万元 |
授权 支付 |
万元 | |||||||||||||||||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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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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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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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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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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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不拖欠工资承诺书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负责 项目 的建设施工,保证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承诺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施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证 明 书
施工企业在 项目工程中负责 的建设施工,工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用工 人,经我单位核查,没有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
特此证明!
项目主管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
附件7:
退还保障金申请书
古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负责 的建设施工,在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直到完工,没有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的工资,该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现申请将该单位缴纳的农民工保障金 万元退还,请转入我单位账户。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