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5-01232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0-06-19 15:20:44
- 签署日期:2015-06-19 15:20:44
- 登记日期:2015-06-19 15:20:44
- 所属机构:
- 发文日期:2015-06-19 15:20:44
- 公开责任部门:古丈县
附件3:古丈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附件2:古丈县转报类项汇总表
附件1:古丈县行政权力汇总表
GZDR-2015-00004
古政发〔2015〕7号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力和责任清单
经全面清理,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623项,其中:行政许可233项、行政处罚2610项、行政强制170项、行政征收48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确认75项、行政奖励24项、行政检查229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行政权力199项。另有部门共性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类171项(不计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责任清单共计1319项,其中主要职责523项、职责边界25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08 项、公共服务事项 234项。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权力和责任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变化,应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
附件:1、古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
2、古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审核转报类事项
3、古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