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8-00531
- 文号:古政发〔2018〕9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
- 发文日期:2018-06-26 11:57:38
- 公开责任部门: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发〔2018〕4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县审改办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我县原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精简50%,对县直相关部门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再次清理。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工作部门部分权力清单和政府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经这次清理,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954项,其中:行政许可101项(可跑一次64项);审核转报类64项(不计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公共服务事项 48项(可跑一次41项)。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强化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动态管理
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县级行政权责部门提出,经县审改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工作,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
附件:1、古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古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审核转报类事项目录
3、古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