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7-00852
- 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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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1-12-27 11:00:00
- 签署日期:2016-12-27 09:00:00
- 登记日期:2016-12-27 11:00:00
- 所属机构:
- 发文日期:2016-12-27 11:00:00
- 公开责任部门:古丈县
GZDR-2016-01012
古政办发〔2016〕32号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古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古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为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入在卫生事业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和规范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依据《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湘西自治州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全县卫生资源现状
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县辖7个镇,140个行政村,18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4.32万人,国土面积1297平方公里。2015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07亿元,财政收入3.0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65元。
2.医疗卫生机构情况。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75家。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8家,分别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皮肤病防治所。镇(非建制)卫生院15家,其中镇中心卫生院4家,分别是:默戎镇中心卫生院、断龙山镇中心卫生院、高峰镇中心卫生院、岩头寨镇中心卫生院;建制镇卫生院3家,分别是:红石林镇卫生院、古阳镇卫生院、坪坝镇卫生院;非建制镇卫生院8家,分别是:红石林镇河西卫生院、古阳镇河蓬卫生院、古阳镇双溪卫生院、古阳镇罗依溪卫生院、高峰镇高望界卫生院、岩头寨镇岩头寨卫生院、岩头寨镇草潭卫生院、岩头寨镇山枣卫生院。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12家,镇预防保健所11家,村卫生室119家。民营医院2家,诊所8家。
3.床位情况。2015年底全县医疗机构编制床位485张,实际开放床位579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4.39张。其中县人民医院180张,县中医院70张,乡镇卫生院229张,民营医院86张,其它医疗机构14张。
4.卫技人员情况。2015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1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1人,注册执业护士209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4.67人、执业(助理)医师1.22人,注册执业护士1.58人。
5.大型医疗设备情况。2015年底,全县有CT机1台,DR 3台,50-100万元以上医用设备6台,100万元以上大型医用设备2台。
6.医疗卫生服务情况。2015年全县总诊疗30.79万人次,其中门诊诊疗29万多人次、住院诊疗1.79万人次;县级公立医院门诊11.45万人次、住院7095人次;乡镇卫生院门诊12.7万人次、住院4047人次。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业务收入4254万元,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收入3680万元,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574万元。全县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57.9%,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7.4天。2015年无偿献血14万多毫升,无偿献血人数468人。
7.居民健康情况。2015年末全县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5.83岁,人口出生率为11.17‰,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07‰,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66%,传染病报告率100%。
8.医疗保障情况。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实际报销比例为49.8%;实施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二)问题分析
1.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目前全县卫生人员配置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医师数为1.22人,全州平均为1.83人,全省平均为2.22人;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县中医院仅有1名返聘的副主任医师;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才缺乏,所有卫生院仅有1名具备资质的影像专业人员,多数卫生院无具备资质的检验人员;高水平、专业化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不够,康养产业和特色专科医院尚在起步阶段。
2.医疗服务水平不高。因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全县无一家二甲医院,无一家符合“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的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不够,连部分必备的科室都没有;县中医院中医特色不突出。因此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县内部分患者舍近求远,到上级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据统计,2015年全县有28.92%的患者选择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卫生人才结构不合理。全科医生、预防保健专业、基础学科等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乡村医生能力不足;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缺乏;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学历人才极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4.体制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难以承担医改所需的全部配套资金,因此推进医改的系统性、综合性、协调性不够,相关体制机制尚未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融合不够,服务能力很弱;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作不够,协调性不强。
(三)形式与挑战
1.改革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一是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确定了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点,即“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为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二是我省作为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已制定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33项改革任务,将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三是我县将“医疗救助帮扶工程”纳入扶贫攻坚“十项工程”之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任务。
2.疾病谱呈现新变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现代社会的疾病谱发生了明显变化,传染病和慢性病的相对重要性发生了改变,传染病死亡率下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和死亡率上升。疾病谱呈现的新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3.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释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以及健康意识增强,人们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4.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人口加速聚集,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更大挑战。新型城镇化带来了新的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对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配置和结构匹配提出新的要求。
5.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与卫生资源相关领域供给不足的矛盾凸显。
6.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在一个时期内持续增加,这样导致孕产妇管理、儿童保健、优生优育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健康需求与供给平衡原则:根据全县人口规模、布局、结构和健康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本规划坚持卫生资源配置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保障卫生资源需求和供给的相对平衡。
2.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多元化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的主导责任,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预留社会办医空间,提高社会办医比重。特别是对能够弥补医疗资源短缺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3.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乡镇、类型、层级的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4.系统整合原则:加强全行业统一规划和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增加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郊区、农村以及康复、护理等短缺地区和领域的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坚持中西医并重,注意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社会力量办医的比例不断提高,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初步形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推进,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基本实现全体居民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继续提高。
古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
2020年 目标 |
2020年目标(每千常住人口) |
2015年现状 |
2015年现状 (每千常住人口) |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19 |
4.52 |
579 |
4.39 |
医院 |
||||
公立医院 |
265 |
1.93 |
264 |
2 |
其中:县办医院 |
265 |
1.93 |
264 |
2 |
其他公立医院 |
0 |
0 |
0 |
0 |
社会办医院 |
139 |
1.02 |
86 |
0.6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15 |
1.57 |
229 |
1.74 |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22 |
1.62 |
161 |
1.22 |
注册护士数(人) |
300 |
2.19 |
209 |
1.58 |
全科医生数(人) |
29 |
0.21 |
15 |
0.11 |
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114 |
0.83 |
73 |
0.55 |
基层卫生人员数(人) |
480 |
3.5 |
176 |
1.33 |
医护比 |
1:1.35 |
—— |
1:1.30 |
—— |
床护比 |
1:0.49 |
—— |
1:0.36 |
—— |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一)医疗机构设置
1.县人民医院:在现有的基础上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疑难病的转治,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和急救等工作任务。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科、传染病科、ICU等功能科室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之成为全县医疗、教学、科研中心,同时进一步增强公益性。
2.县中医院:借助新城扩容,实施整体搬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力争到2020年,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使之成为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中心和中医康复理疗中心。同时发挥中医特色,积极挖掘潜力,发展医疗与养老相结合健康服务业。
古丈县公立医院到2020年机构设置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床位(张)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设 方式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1 |
古丈县人民医院 |
二级乙 |
二级甲 |
180 |
300 |
14800 |
19800 |
扩建 |
2 |
古丈县中医院 |
二级 |
二级甲 |
70 |
200 |
2400 |
20000 |
搬迁 |
3 |
古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一级 |
二级 |
14 |
50 |
1100 |
4000 |
扩建 |
合计 |
264 |
550 |
18300 |
43800 |
注:根据医院实际,部分床位逐步向养老、康复床位转型。
3.社会办医院设置: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对社会办医放宽举办主体要求,放宽合资、合作办医条件。规划期内再新办1家民营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和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同时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镇卫生院设置:按照一个建制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原则,全县设置7个镇卫生院,即断龙山镇、默戎镇、高峰镇、岩头寨镇等4个镇设置中心卫生院;红石林镇、坪坝镇、古阳镇等3个镇设置一般卫生院;保留红石林镇河西卫生院、古阳镇河蓬卫生院、古阳镇双溪卫生院、古阳镇罗依溪卫生院、高峰镇高望界卫生院、岩头寨镇岩头寨卫生院、岩头寨镇草潭卫生院、岩头寨镇山枣卫生院等8个卫生院,为非建制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计划生育服务、康复和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任务,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负责一定区域内的医疗服务并承担一般卫生院和非建制卫生院技术指导,负责卫生应急及医疗救援等任务。非建制卫生院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镇卫生院到2020年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人口 (万人) |
现有床位(张) |
现有面积(㎡) |
规划床位(张) |
规划面积 (㎡) |
1 |
高峰镇中心卫生院 |
1.7 |
20 |
1004 |
25 |
2800 |
2 |
岩头寨镇中心卫生院 |
1.7 |
20 |
1780 |
25 |
3200 |
3 |
断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
2.1 |
25 |
871 |
25 |
2800 |
4 |
默戎镇中心卫生院 |
2.6 |
20 |
1320 |
25 |
2800 |
5 |
古阳镇卫生院 |
2.5 |
10 |
500 |
15 |
4000 |
6 |
红石林镇卫生院 |
1.2 |
15 |
1200 |
15 |
2000 |
7 |
坪坝镇卫生院 |
1.7 |
20 |
870 |
20 |
2000 |
8 |
古阳镇罗依溪卫生院 |
1.3 |
30 |
650 |
30 |
2000 |
9 |
古阳镇河蓬卫生院 |
1.0 |
15 |
760 |
10 |
1500 |
10 |
古阳镇双溪卫生院 |
0.9 |
10 |
680 |
10 |
1200 |
11 |
高峰镇高望界卫生院 |
0.7 |
6 |
556 |
4 |
1000 |
12 |
红石林镇河西卫生院 |
0.8 |
10 |
565 |
5 |
1000 |
13 |
岩头寨镇山枣卫生院 |
0.9 |
10 |
1100 |
10 |
2000 |
14 |
岩头寨镇岩头寨卫生院 |
0.6 |
8 |
664 |
5 |
1200 |
15 |
岩头寨镇草潭卫生院 |
0.7 |
10 |
580 |
5 |
1200 |
合计 |
20.4 |
229 |
13100 |
229 |
30700 |
注:1、依据《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规定:镇卫生院分为无床、1-20床和21-99床三类;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6-1.2张床位;无床镇卫生院面积为200-300平米;1-20床镇卫生院面积为300--1100平米;21-99床镇卫生院床均建筑面积为55-60平米(按上限60平米计算)。2、服务人口按区域调整后计算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按规划3万一l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2016-2020年,全县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即古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床位50张,建筑面积30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一览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规划个数(个) |
位置 |
规划床位 (张) |
建筑面积 (m2) |
服务人口 (万人) |
1 |
古阳镇社区服务中心 |
1 |
古阳镇 |
50 |
3000 |
7.0 |
合计 |
1 |
50 |
3000 |
7.0 |
(3)村卫生室设置:根据调整后的行政村规划,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对服务人口较多、服务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在建制村卫生室下设1-3个医疗卫生服务点(一村多室)。村卫生室的职能是:承担本辖区内疫情报告、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老年人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的初级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服务范围和内容,严禁超范围执业。到2020年完成103所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除外)和31个医疗服务点标准化建设任务。
5.诊所及医务室设置:根据现有医疗机构布局,由具有资质的个人申请设置诊所,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设病床,向社会提供一般诊疗服务。全县总量控制在20所以内,其中县城区不超过12所(其中民族医诊所6所),镇8所(其中民族医诊所4所)。新设诊所与最近的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000米。鼓励个人到偏远农村举办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机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
(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以镇卫生院为重点,以村卫生室为网底,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县疾控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职能。到2020年,将县皮肤病防治所整合到县疾控中心。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设置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县级保留妇产科、儿科等诊疗服务职能,重点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扩建业务用房。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功能完备、标准统一规范、系统安全可靠的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加强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两非”案件查处、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医疗机构监管等职能,加快建设办公及业务用房。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及医疗紧急救援应急机构
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全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和检测能力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镇中心卫生院为急救站,一般卫生院为急救点。加大对急救专业技术人员、急救车辆、急救物资及设备、通讯调度等方面建设力度,保障急救时效与急救覆盖范围。至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的卫生急救体系。
(三)床位配置
到2020年,全县住院床位设置由现在的579张增加到895张,达到每千人口拥有床位5.98张。其中县级医院达到540张,基层卫生机构达到215张,社会办医140张。其中县人民医院按300张等,每床占用建筑面积83㎡设置;县中医院按现有床位及利用率等综合因素设置床位200张,每床占用建筑面积75㎡设置;社会办医按照每千人口1.02张病床设置。基层卫生机构病床按照每千人口1.5张设置。基层卫生机构及社会办医院每床占用建筑面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四)人员配置
到2020年,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基本符合卫生人员配置规划标准。
1、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标准
(1)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到2020年,注册执业(助理)医师配置达每千人口1.62人。注册护士配置达每千人口2.19人,医技人员配置达每千人口0.5人。
古丈县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规划单位:人
单位 |
2015 |
2020 | ||||
卫技人员 |
执业(助理)医师 |
注册护士 |
卫技人员 |
执业(助理)医师 |
注册护士 | |
县级医院 |
230 |
70 |
121 |
240 |
70 |
130 |
社会办医院 |
125 |
27 |
31 |
125 |
50 |
7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76 |
43 |
44 |
480 |
75 |
77 |
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70 |
14 |
10 |
80 |
25 |
20 |
其它医疗卫生机构 |
15 |
7 |
3 |
5 |
2 |
3 |
合计 |
616 |
161 |
209 |
930 |
222 |
300 |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按每万人口2.25人的标准配置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人员配置: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4)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人员配置:按每千人口0.2人的标准配置人员。
到2020年,全县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达到0.83人/千人口。
(5)基层卫生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以上,并实行总量控制。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按每千服务人口1.4人配置,预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人配置。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至少一名乡村医生执业,设有服务点的村可增加1-2名乡村医生。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1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镇卫生院到2020年人员配置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人口:千人 |
人员配置标准: |
应配置人数 |
1 |
高峰镇中心卫生院 |
17 |
1.4 |
24 |
2 |
岩头寨镇中心卫生院 |
17 |
1.4 |
24 |
3 |
断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
21 |
1.4 |
29 |
4 |
默戎镇中心卫生院 |
26 |
1.4 |
36 |
5 |
古阳镇卫生院 |
25 |
1.4 |
35 |
6 |
红石林镇卫生院 |
12 |
1.4 |
17 |
7 |
坪坝镇卫生院 |
17 |
1.4 |
24 |
8 |
古阳镇罗依溪卫生院 |
13 |
1.4 |
18 |
9 |
古阳镇河蓬卫生院 |
10 |
1.4 |
14 |
10 |
古阳镇双溪卫生院 |
9 |
1.4 |
13 |
11 |
高峰镇高望界卫生院 |
7 |
1.4 |
10 |
12 |
红石林镇河西卫生院 |
8 |
1.4 |
11 |
13 |
岩头寨镇山枣卫生院 |
9 |
1.4 |
13 |
14 |
岩头寨镇岩头寨卫生院 |
6 |
1.4 |
8 |
15 |
岩头寨镇草潭卫生院 |
7 |
1.4 |
10 |
合计 |
204 |
286 |
(6)行政管理工勤人员配置:到2020年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2、人才培养
全面落实湘发〔2013〕3号和湘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实施卫生人才引进项目,建立健全援助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抢抓国家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本科生和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政策机遇,努力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规划期内,每年为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5名以上,采取考察、考核等方式聘用为编内人员;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护理、助产、儿科、中医特色专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抓好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县财政安排医卫人才培养发展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3、人才使用
创新人事管理方式,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
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五)设备配置。
以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需要,兼顾成本效益、资源共享、设备利用率等因素配置医疗设备。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通过加大上级配套、政府投入和融资、合作渠道,淘汰陈旧落后设备,更新并添置先进设备。在优先配置常规设备的基础上,根据拓展的医疗范围和新增的诊疗项目,适当配置一批大、高、尖、精医疗设备,重点装备县级医院、县急救中心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实际需要,配齐基本医疗设备,设备配置以国产设备为主。乙类及以上大型设备购置统一由县卫生计生局审核后报州、省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配置许可证。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
(六)信息资源配置。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实施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数据基本覆盖全县城乡居民并及时进行信息动态更新,建档率达到98%。
建立健全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与州卫生计生信息系统互联共融,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监管等六大信息系统,使之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
以居民健康卡为联接介质,依托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共享人口健康资源库个人健康信息,连接个人和各个维度健康管理服务相关机构,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服务门户,方便群众接受更加实惠、便捷和精准的健康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到2020年,居民健康卡发放率达到90%,居民健康卡全面取代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卡。
(七)卫生经费配置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认真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切实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到2020年,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控制在30%以内,贫困人口控制在20%以内。
卫生事业经费安排要坚持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新增政府卫生投入应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等。
四、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防治结合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给县级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管理和治疗,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县级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上下联动
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县内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控制县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到2020年,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90%。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
县级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医师执业信息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县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县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三)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全县所有镇(非建制)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多元发展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养结合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
(五)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对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新办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产业,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2.明确职责。县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起草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发展改革部门: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依法批准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
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
社会保障部门: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切实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县财政对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逐步保障深化医改所需的配套资金,优先安排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卫生应急救援、基本医疗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所需资金。
(三)强化监督评价
1.规范规划编制流程。在编制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工作中,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本规划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防卫生动员需求等方面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可以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不同级别、类型机构床位的比例关系进行适当调整。
2.严格规划实施。必须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
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备案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床位数标准,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县人民政府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或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附件:古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联。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印发
古丈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
填报单位:古丈县卫生计生局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所在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
起止年限 |
总投资 |
目前项目进展情况 |
2016-2020年计划投资 |
备注 |
1 |
古丈县疾病控制中心 |
新建 |
古阳镇 |
1726㎡业务综合大楼及检验设备购置 |
2015-2017 |
730 |
项目申报中 |
730 |
|
2 |
古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新建 |
古阳镇 |
4000㎡业务综合大楼及设备购置 |
2015-2017 |
3800 |
项目申报中 |
3800 |
|
3 |
古丈县皮肤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 |
新建 |
古阳镇 |
1000㎡业务综合楼 |
2015-2017 |
400 |
项目申报中 |
400 |
|
4 |
古丈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
扩建 |
古阳镇 |
5000㎡业务用房及设备购置 |
2015-2020 |
7000 |
项目申报中 |
7000 |
|
5 |
古丈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
新建 |
古阳镇 |
3000㎡业务综合大楼 |
2015-2017 |
1000 |
项目申报中 |
1000 |
|
6 |
古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新建 |
古阳镇 |
3000㎡业务用房及设备购置 |
2015-2020 |
4000 |
项目申报中 |
4000 |
|
7 |
古丈县村卫生室建设 |
新建 |
古丈县 |
5100平方米卫生室及设备购置 |
2015-2020 |
1000 |
项目申报中 |
1000 |
|
8 |
古丈县中心卫生院(高峰、岩头寨、默戎、断龙)提升服务能力项目 |
扩建 |
古丈县 |
扩建3000㎡业务用房及设备购置 |
2015-2020 |
3000 |
项目申报中 |
3000 |
|
9 |
古丈县乡镇卫生院(含非建制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 |
新建 |
古丈县 |
新建5600㎡业务综合楼及医疗垃圾污水处理、配电、环境等辅属设施。 |
2015-2020 |
7200 |
项目申报中 |
7200 |
|
10 |
古丈县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中心(县中医院搬迁)项目 |
新建 |
古丈县 |
征地150亩;新建30000㎡医疗、养老业务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和设备购置 |
2015-2020 |
25000 |
项目规划中 |
25000 |
|
11 |
古丈县新城医院搬迁项目 |
新建 |
古丈县 |
新建业务综合楼10000平方米及医疗设备购置。 |
2015-2020 |
10000 |
项目规划中 |
10000 |
|
12 |
古丈县医卫人才培训中心项目 |
新建 |
古丈县 |
2000㎡业务综合大楼及设备购置 |
2015-2020 |
1500 |
项目规划中 |
1500 |
|
合计 |
64630 |
64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