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政策的解读

关于古丈县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政策的解读

来源: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6 15:30:52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实施《湖南省综合城市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我县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规范综合执法行为,建设文明宜居城市。

古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古丈县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制定《办法》的思想和宗旨

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三、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改进城市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办法》的适用范围

古丈县城建区内适用本办法。

五、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及过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五)《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过程:结合我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际,经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召开听证会,形成《古丈县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送审稿),经古丈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六、关于《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总则、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道路与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及附则十章五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各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各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二)规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占道经营、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标准、建设施工场地要求等。

(三)明确了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和标准。规范了公共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的布局和管护。

(四)明确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范围。明确了城市道路、桥梁的管理利用,合理规划布局路网体系,加强对公厕、路灯、线缆的管理。

(五)规范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对城市专项规划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法搭建、改变规划和使用功能以及临时建设进行了规定。

(六)规定了城市道路与交通秩序管理。对在道路上施工、占道作业、妨碍、违反交通规则进行规定,以及规范了交通秩序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七)明确了环境保护管理范围。对噪音污染、餐厅油烟排放空气污染、河道保护、夜市开办进行了规定。

(八)设定了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原则、执法程序的内容,规定了查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为增强行政主管部门的履职责任感,建立了对执法工作的考评制度。

(九)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该《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人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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