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起草说明

关于《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起草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4 20:03:29 字体大小:

关于《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起草说明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司法局对全2015以来发布的116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根据清理结果起草了《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收到上级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司法局立即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清理责任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各自起草或牵头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分别提出失效、废止、修改、继续有效的清理建议,将相关材料报送司法局进行审查,文件清理结果经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本次共清理116件文件,其中《古丈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则》等1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的意见》等17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古丈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5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关于加强栖凤湖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保护管理的通告30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修订的文件由各责任单位按期进行修订;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