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财政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关于古丈县财政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6 13:17:29 字体大小:

关于古丈县财政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我局代古丈县人民政府草拟《古丈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

我县今年计划整合资金2155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5264万元。由于今年的项目资金数量大、项目个数多、涉及范围广,因此制定相关文件规范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按时按要求完成支付。

二、文件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文件第十四条要求:市州、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并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

三、基本构架和具体内容

(一)基本构架

《古丈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由十三条组成。

(二)具体内容

第一条,说明了《古丈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第二条,明确了补助资金的范围。

第三至六条,明确了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支出范围。

第七至十二条,明确了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明确了《古丈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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