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丈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该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急需制定符合我县农村实际的村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特出台《古丈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3.《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4.《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8号);
6.《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
7.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
8.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5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
10.古丈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1.总则。
2.收益分配原则。
3.收益分配程序。
4.收益范围。
5.收益分配使用。
6.监督管理。
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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