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关于《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的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加快美丽湘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十二条:
第一条 明确了通信管线规范化管理目的,落实管理职责、明确管理责任,推动户外管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符合城乡、景区建设需求,加快美丽湘西建设。
第二条 明确了通信管线规范化管理范围,提出适用于全县城乡范围内的所有户外管线,包含县内各电信运营商企业、广电网络和国家电网古丈分公司。
第三条 管理原则,户外管线的建设和管理本着“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责”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整治。其中统一整治是一项开创性的提法,工作实施难度也较大。
第四条 建立户外管线管理机制,组建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户外管线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户外管线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题小组办公室,分别为通信运营商专题小组办公室、广电网络专题小组办公室、电力专题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通信、广电、电力户外管线的具体协调、指导、考核,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镇人民政府、相关县直部门及管线企业的目标管理考核。
第五条 科学规划。将全县户外管线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3个专题小组办公室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需求,将户外管线建设、迁改、整治和管理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第六条 统一标准。古丈县户外管线领导小组组织3个专题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户外管线统一的建设、迁改、整治、验收、管理、维护标准,并制定户外管线施工质量复核标准,全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商住房、商住楼、保障性住房等红线内管线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光纤到户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监管到位。
第七条 规范户外管线基础设施迁改工作,主要对户外管线的迁改原则、迁改流程、迁改补偿标准进行了规范,明确“先建后拆”原则,建立起符合客观经济规律、易于实施的管线迁改工作体系,避免建时规范、一迁就乱的现象。
第八条 管线整治。着力于解决现有户外管线乱象,主要对整治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协作配合、整治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在老旧小区、传统村落、公路交通、市政道路等改造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应同步纳入相应范围内的户外管线改造内容,统筹解决户外管线改造费用。
第九条 推进管线设施共建共享。着力于改变现有户外管线企业之间的无序、不负责任的共享行为,着力于加大通信运营商之间以及与社会相关单位之间的共建共享力度和广度,有效减少管线新建总量,提高共建共享的建设标准。同时强化对共建共享工作的考核管控力度。
第十条 明确了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明确了国家、省、州关于户外管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明确了办法实施起始时间。
四、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26日,我县印发了《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古政办〔2023〕29号),2023年8月,县科工信局起草制定了《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经县科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了《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相关程序,征求了文件中涉及的各个部门意见,2023年7月28日,县科工信局将《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