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古丈县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农村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二、制定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2.湘西自治州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职责、工作要求三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到2026年,全县“党政同责、部门履责、社会共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根本遏制。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及职责。分五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
(一)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省、州级统筹、县级总责、镇级主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格局。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
(二)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健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到2025年底,8个农村派出所(农村交警中队)全部完成数字化中队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推广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加强农村交通基础建设,2025年底前,优良中等路率达90%以上,全县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平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保障能力,推行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巩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成果。强化乡镇交通监控联网建设,到2026全县农村劝导站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推进农村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建材、矿产等货物源头,超标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非法改装车、变型拖拉机等隐患车辆,货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面包车、运输型拖拉机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深入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校车运营单位监管,建立健全重要节点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四)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严管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和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校车、变型拖拉机、低速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以及电动车销售、机动车维修等重点企业。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确保全县农村地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以上。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农机安全两员”“一村一辅警”、警保合作劝导站形成常态化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五)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宣传模式,推动网格员具体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责。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督查考核“三大方面”,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实施方案》高效执行、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