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古丈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古丈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31 16:00:00 字体大小:

关于《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古丈县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古丈县人民政府2024年7月24日制发的文件(古政函202445号)附件《古丈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一项内容,确定我局为秸秆禁燃区域、时段的划定和公示的主体责任单位,工作时限为2024年。为落实该项任务,张继政副局长在2024年9月28日局班子工作会议上,针对起草《关于划定古丈县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文件的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该文件起草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推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确保秸秆焚烧工作取得成效,为我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2.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火灾风险、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

1.《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古丈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函》(古政函202445号)。

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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