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移动便民服务工作和核查参照“单人户”保工作的函
古丈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古民人社函〔202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移动便民服务工作和核查参照“单人户”保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移动便民服务〉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定于2024年10月至11月组织对全县低保、特困等在保对象开展全面发放资格认证。具体操作办法见民政部救助通移动应用V1.0操作手册。各镇要进一步加强原参照“单人户”保纳入低保对象(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靠家庭供养的对象除外)的核查,对该类对象家庭进一步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防止出现保人不保户现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特此函告
古丈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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